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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如何防治地质灾害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四个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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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16 16:55: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月14日,记者从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获悉,在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针对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需要,省自然资源厅发出通知,提前统筹谋划,提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四个要求”,确保疫情防控和地质灾害防治“两不误、双促进”。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第一政治任务、头等大事来抓。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学习,全面落实防控工作措施,有关负责人要认真履职,统筹兼顾,既保证在特殊时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动力、有保障,又切实降低因人员流动聚集造成的交叉感染风险。

要求抓紧编制年度防治工作方案。《通知》要求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及早加强与同级气象、水利、交通、建设、能源等部门协同配合,结合当地地质灾害现状实际和气象预测,编制本级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然后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和公布实施。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组织所辖县(市、区、特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工作,强化指导,确保所编方案灾害趋势研判准确,防治措施切实可行,同重点工作安排结合紧密,具有切实指导意义。

要求着力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排查。要求各地以县(市、区、特区)为单位,落实相关业务补助经费,提前与技术保障单位做好对接,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员和技术保障单位的作用,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认真开展汛前排查,重点对顺向坡、易风化岩土体、乡村公路、移民安置点、高陡边坡上的村寨、农村切坡建房、矿区、在建工程、高位落石、弃土场或堆渣场、排水设施等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对发生变化的已知隐患点,要做好风险评估。对新查出的隐患点,要划定危险区域,落实避险方案和防治措施。

要求助推自动化监测点加速建设。《通知》指出,当前全省正在进行1700处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点建设,并即将启动下一批自动化监测点建设。要求各地应抓住项目机会,按照“应建必建”的原则组织开展本辖区拟建设自动化监测点勘查设计,按程序申报统一安排建设。同时要求各地梳理本辖区在建自动化监测点清单,主动对接项目承建单位,要求承建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组织人员推进自动化监测点建设。各地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在用地保障、交通协调、疫情封锁道路通行等方面提供帮助。

要求快速处置监测设备异常问题。《通知》要求,为避免自动化监测设备异常而导致监测工作出现长时间断档,要求属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设备出现异常后,立即派员核实情况(应在24小时内完成),并将核实结果上报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在接报当日联系协调承建单位派员维护,并将联系对接情况反馈县级自然资源局和报备省自然资源厅。同时,要求各承建单位在接到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维护通知后,应在72小时内做好设备检查维护工作。《通知》还随附了17家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站点承建单位应急联系电话。

据悉,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统筹打赢疫情防控地灾防治“双防战”的要求,1月29日至2月13日,全省共排查地质灾害点19738处次,工程活动点4964处次,山高坡陡区域4655处次,发现隐患点变形6个,发现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13个,对危急险重撤离其中2个新增隐患点受威胁群众9户44人,撤离群众由地方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并妥善分散安置,其余变形和新增隐患点已采取加强监测、落实责任人、监测人,明确预警信号、人员撤离路线等措施。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冯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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