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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解读!陇南等地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编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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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0 17:56: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陇南等地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编制情况解读

今年8月以来,我省陇南等地先后出现强降雨天气,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引发滑坡、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造成重大灾害损失。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全国防汛救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灾后重建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灾后重建工作。我省灾害发生后,国家减灾委紧急启动国家Ⅳ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响应,省委省政府立即安排部署,成立了陇南等重点地区应急救灾指挥部,统筹推进应急抢险和灾后重建等工作,林铎书记、唐仁健省长先后深入灾区指导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为科学开展灾后恢复重建,省上及时安排编制重建规划,省发改委牵头编制完成了《陇南等地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11月2日省政府已印发实施。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总体规划》编制过程

省发改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和灾区市州,从8月底启动规划编制工作。一是建立工作机制。会同财政、应急等30个省直部门和4个灾区市州政府成立规划编制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主要任务和时间进度。二是做好基础工作。协调省直有关部门牵头完成灾害评估核查、住房重建维修补助、洪水风险评估、地质灾害评估、资金筹措方案等基础工作,为规划编制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对接审核项目。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和灾区市州面对面,多次对接、逐一审核,确定规模、靠实项目。四是广泛征求意见。通过现场调研、会议座谈等方式,征求省直相关部门、灾区政府意见及基层干部群众诉求共97条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几易其稿。

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工作,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和工作部署要求,我们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作为编制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一是紧扣灾损、立足实际,统筹考虑资金筹措能力和重建需求,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科学合理确定重建规模和目标任务。二是远谋近施、统筹安排,优先保障急需,兼顾长远发展,合理安排时序,提出分近、中、远期有序推进恢复重建。三是突出重点、探索创新,强化住房重建和搬迁安置、基础设施、灾害防治等重点重建任务,提出探索打包打捆统一承建交通水利重建项目、推进整村搬迁等方式。四是科学重建、安全第一,充分考虑今后丰水期可能面临的各类地质灾害、抗震设防要求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提出科学设计、安全选址、优化布局,高质高效推进重建,确保重建质量和安全。

二、《总体规划》主要内容

《总体规划》共十一章,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

(一)重建基础和总体要求。规划第一章至第三章,主要是总结受灾情况和灾害影响,分析灾区特点和重建条件,提出指导思想和重建原则,明确规划范围和重建目标。

(二)重建任务。规划第四章至第十章,提出了居民住房和村镇建设、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生态环境、防灾减灾、产业恢复和灾区脱贫攻坚等七个方面的恢复重建任务,明确了各行业、各地区近期、中期恢复重建项目。

(三)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规划第十一章,提出了财政、土地、税费、金融、就业与社会保障、产业等6方面支持政策,明确了健全机制、规划管理、项目实施、质量安全等4项实施举措,制定了援建支持、社会参与、监督管理、舆论宣传等4项保障措施。

三、《总体规划》有关事项说明

(一)关于重建期限和目标。规划重建期三年,即2020年10月至2023年10月。计划到2021年底,完成应急抢通及急需恢复重建的民生项目,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到2023年10月,全面完成恢复重建任务,灾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得到全面恢复,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立足灾区长远发展,结合“十四五”规划等,逐步推进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进一步提升灾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重建规划范围。综合考虑灾害损失、重建任务及灾区实际,规划范围主要包括重度受灾区和中度受灾区的16个县(区),具体为:陇南市的文县、武都区、康县、礼县、宕昌县、成县、西和县、徽县、两当县,甘南州的舟曲县、迭部县,定西市的岷县、漳县、陇西县,天水市的秦州区、张家川县等。

(三)关于重建规划任务及资金需求。依据灾损,结合资金筹措和实际需求,《总体规划》确定重建总需求为262.4亿元,其中近期159.2亿元、中期103.2亿元。规划主要以居民住房、交通、水利为重建任务重点,近期、中期重建项目在3年重建期内完成。远期项目,不作为重建规划目标任务,纳入“十四五”规划逐步推进实施。围绕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重大基础设施、流域综合治理、生态保护、十大生态产业等方面,谋划提出一批重大工程项目。

(四)关于资金筹集和保障。此次恢复重建中央没有切块资金支持,由省直部门分行业对口争取和统筹安排。近期中期重点通过争取中央高标准农田建设、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地质灾害防治、车购税、恢复重建财力补助、救灾应急补助中央预算内等资金,省级统筹安排政府债券、抗疫特别国债、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等资金,市县统筹自筹资金,对口支援等方式筹措,以及企业和群众自筹、社会捐助、银行贷款等解决。

(五)关于住房重建和搬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8.13”陇东南暴洪灾害农村居民基本住房重建维修、过渡安置及受灾群众生活安排资金筹措方案》,重建户享受“6+5”和“6+5+2+2”资金补助政策,维修户每户补助0.33万元。原址重建以外的,通过集中重建安置、城镇县城搬迁、跨区域搬迁相结合的方式,分步组织实施搬迁安置。跨区域搬迁安置的,按照省应急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兰州新区承接陇南等地暴雨洪涝灾害灾后重建搬迁安置工作方案》,成熟一批,搬迁一批。

(六)关于责任分工和落实。建立“省协调指导、市州组织管理、县区具体实施”工作机制,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应急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省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协调督促落实重建任务。强化灾区市(州)、县(区)政府主体责任,负责灾后重建规划的组织实施,细化目标任务,强化施工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确保重建工作顺利开展。

来源:中国·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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