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信息
查看: 430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国务院同意建立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复制链接]

2563

主题

2746

帖子

9578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578

论坛元老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4-10 13:54: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源:中国矿业报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函复应急部,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应急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共同牵头的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有关要求,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任务分工抓好责任落实,协调解决自然灾害防治9项重点工程项目论证和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地方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
联席会议由应急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统计局、气象局、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等14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应急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为牵头部门。
联席会议由应急部主要负责同志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有关负责同志共同担任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根据工作需要,经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可增加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应急部,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应急部分管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
应急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要牵头会同成员单位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切实形成合力,推动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分工任务,主动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研究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积极提出工作建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栗恒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