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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拟立法规定固化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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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6 11:01: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3月25日下午,在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修订草案)》(下称“《修订草案》”)提请大会审议。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长董建国就《修订草案》作说明时介绍,重庆市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全市共查明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 15415 处,是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多发省市之一。现行条例自 2007 年 11 月颁布施行以来,对于重庆市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部分内容与国家的新要求已不相适应。在地方性法规清理中,市人大也提出现行条例部分内容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亟需修订。

董建国介绍,2015 年以来,重庆市不断探索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员、片区负责人、驻守地质队员、区县技术管理员“四重”网格化监测预警管理体系,收到了良好的防治效果,《修订草案》对以上成功经验予以固化。

《修订草案》明确,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 群测群防体系,落实群测群防员、片区负责人、 驻守地质队员、区县技术管理员岗位职责,组织、 协调、调度开展群测群防工作。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 处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核查和重点防范期的巡查,发现险情、灾情及时报告和处理。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落实群测群防责任人。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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