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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五月全国发生地质灾害657起 致20人死亡5人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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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0 22:52: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京报快讯 据自然资源部微信公众号消息,今日自然资源部发布了《2020年5月份全国地质灾害灾情及6月份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报告,报告显示,我国今年前五月全国发生地质灾害657起,造成20人死亡5人失踪。报告全文如下:

一、地质灾害灾情

(一)1-5月份总体灾情。

1-5月份,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657起,其中滑坡273起、崩塌238起、泥石流70起、地面塌陷76起,造成20人死亡,5人失踪,1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地质灾害发生数量、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分别减少31.1%和45.7%,直接经济损失增加13.4%(表1)。




1-5月份,全国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56起,涉及可能伤亡人员2576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1.7亿元。

与前五年同期平均值相比,地质灾害发生数量、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减少53.5%,62.1%和32.0%(表2)。

表2  2020年1-5月与前五年同期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平均值对比




(二)5月份灾情。

5月份,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326起,其中滑坡121起、崩塌126起、泥石流66起、地面塌陷13起,造成12人死亡、5人失踪、1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722.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减少29.0%,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增加88.9%和46.3%(表3)。

表3  2020年5月与上年同期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对比




5月份,全国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35起,涉及可能伤亡人员2219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1.1亿元。

5月份,地质灾害分布在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发生数量多少依次是云南、广东和湖南等(表4);按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多少依次为云南、广东、广西和陕西等(表5);按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多少依次是云南、湖南和山西等(表6)。










二、1-5月份地质灾害特点

(一)多年同期相比灾情较轻。

与2011年以来多年同期相比,今年1-5月份地质灾害发生数量排第八位、因灾造成死亡失踪人数排第十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排第八位。

(二)防灾减灾效果良好。

1-5月份发生的657起地质灾害中,造成人员伤亡的有22起,占地质灾害总数的3.3%。

1-5月份,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56起,涉及可能伤亡人员2576人,是1-5月地质灾害造成实际伤亡人数的63倍。

(三)灾害类型以滑坡和崩塌为主,灾害级别以小型为主。

1-5月份,全国共发生滑坡273起,占总数的41.6%;崩塌238起,占总数的36.2%;两类地质灾害占总数的77.8%。灾害级别以小型为主,共623起,占总数的94.8%。

(四)以自然因素引发为主。

全国657起地质灾害中,自然因素引发573起,占总数的87.2%;人为因素引发84起,占总数的12.8%。自然因素主要为降雨、冰雪冻融等;人为因素主要为采矿和施工等。

(五)中南地区地质灾害发生数量最多、造成死亡失踪人数最多,西南地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最重。

中南地区的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和广西共发生地质灾害379起,占总数的57.7%;造成12人死亡失踪,占总数的48.0%;西南地区的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和西藏共发生地质灾害174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40.1万元,占总数的53.1%。

三、6月份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地质灾害多年发生规律,6月份将进入地质灾害的高发期,总体预测地质灾害发生的频次和危害程度较5月偏重。

中南、华南、西南等山地丘陵区应加强防范强降水引发的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华北、西北黄土地区要做好黄土塬边缘崩塌、滑坡、沟口泥石流灾害;

三峡库区要防范水位涨落期间的地质灾害;

汶川、鲁甸、彝良、芦山、日喀则、墨江、九寨沟、长宁等地震影响区需要加强防范泥石流和滑坡地质灾害。

据中国气象局预计,6月份浙江北部、安徽中南部、江西北部、湖北东部、湖南中北部,广西北部、广东北部和东南部等地降水偏多,应重点防范山区丘陵地区强降水诱发的地质灾害。

编辑 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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