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科学编制《孝感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孝感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21-2035年)《孝感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生态修复规划(2021-2025年)》及《年度实施方案》,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
二是加强源头管控。停止“三区两线”及特定生态保护区域内的新建露天开采矿山审批,严禁核准未通过开采矿产资源环境评价的矿山企业;在建矿山实行同步编制、同步审查和同步实施的“三同步”制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采取“一矿一策”的办法编制修复方案,按程序逐级申报批准后方可实施,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采矿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是强化过程监管。做好对全市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以治代采等违法矿山的查处整改工作,重点做好露天非法采矿的打击查处工作;要求矿山企业对照绿色矿山创建标准,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并指导企业开展省级绿色矿山名录、国家级绿色矿山申报工作;监督矿山企业做好开采、加工、运输及整个矿区扬尘防治,易扬散的料场堆场必须建设防风扬尘墙和喷淋设施,堆料表面采用防尘网覆盖,矿石散料运输车辆落实封闭措施,矿区道路实行洒水保洁等。
四是实施恢复治理。督促矿山企业认真履行“边开采、边治理”义务,矿区内的运输道路全部硬化,裸露土地全部绿化,确保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达到标准;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结合生态文明建设、地方旅游业发展,对废弃矿山分阶段综合治理,按照“宜林则林、宜农则农、宜建则建”的思路,恢复历史遗留矿山的地质生态环境。
五是制定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明确预警分级、预警发布、响应分级、响应指挥、响应措施,落实人员、科技、通信、经费等各项保障,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安全和环保事故的发生
。 【来源:孝感市自然资源局_工作动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