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记者从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获悉,经过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气象、水利、地震、应急管理、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进行年度地质灾害趋势会商,研判地质灾害发展变化趋势,《山西省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下简称《防治方案》)出台,为山西省地质灾害勾勒出了防治“路线图”。 《防治方案》明确了山西省2019年地质灾害9个重点防治区,其中,晋西黄土高原防治区涉及16个县,面积约1.94万平方公里;大同平朔矿区防治区涉及7个县(区),面积约1900平方公里;宁武-轩岗矿区防治区涉及2个县(市),面积约650平方公里;岚县-静乐矿区防治区涉及3个县,面积约2200平方公里;太原西山-汾西-霍州-乡宁-河津矿区防治区涉及14个县(市、区),面积约8700平方公里;太原东山-阳泉-潞安-晋城-沁水矿区防治区涉及18个县(市、区),面积约6800平方公里;沁源矿区防治区涉及3个县(市),面积约850平方公里;襄汾塔儿山矿区防治区涉及3个县,面积约470平方公里;中条山矿区防治区涉及5个县(市),面积约1790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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