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类推进地级以上城市地质调查 ——140个中等(城市人口超过50万)及以上城市,按照城市地质调查规范开展多要素城市地质调查,其余198个小城市根据发展的需求,因地制宜,开展相应的城市地质调查工作。 ——多要素城市地质调查内容,要区分城市建成区和新区新市镇。城市建成区以收集利用城市地质资料为主,新区新市镇开展全面的城市地质调查,最终要满足城市地质调查规范的要求。 ——中国地质调查局与地方政府合作,完成城市地质调查示范;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城市人民政府主导推进本辖区的城市地质调查。 2.有序开展城镇群基础性综合地质填图 ——结合地方政府推进地级以上城市地质工作的进度安排,中国地质调查局在相应地级城市开展1:5万为主要比例尺的基础性综合地质填图,最终实现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全覆盖。 ——1:5万基础性综合地质填图,包括区域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地质、土地质量地球化学等内容。对已以往已开展1:5万填图的地区,要按照新的相应规范要求,完成图幅修测工作。 ——中央财政负责1:5万基础性综合地质填图和更大比例尺的地质填图试点,鼓励地方财政资金出资,开展1:5万或者更大比例尺的地质填图。 3.加强城市地质调查与地下空间利用科技创新 ——完善城市地质调查技术标准体系。制定三维城市地质模型建设、地质资源与环境监测预警、地质信息共享服务等技术规程,总结本轮城市地质调查工作经验,修订城市地质调查行业标准。 ——瞄准世界一流水平,依托“地球深部探测”重大科技项目,开展城市地下空间探测与安全利用科技创新,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多圈层交互带、地质资源协同利用等理论,解决“卡脖子”的关键技术问题。 ——城市地质调查示范项目与城市地下空间探测等科技项目,在工作地点、任务、成果和承担单位等充分结合,形成工作合力,并且相互促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