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黑龙江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对黑龙江省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程序、分工、职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简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程序,加快建设用地审批。 《预案》要求各地政府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1∶50000地质灾害详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网络。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间的共享。 通知指出,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评估单位、建设单位和评审专家要按照评估规范做好各自所负责的工作。 (陈明 杨希波 记者 李晶琳) 以上内容来源于:金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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