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你好,我司是施工单位,公司设立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想新办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资质,目前已取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丙级资质,1、新办理乙级资质是按照《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第30号令》条件办理吗?2、如按上述要求,新办理乙级资质无法满足条件中业绩要求,有什么方法吗?3、乙级资质是向哪个政府部门办理?期待你的回复,谢谢! 回复: 您好!目前,我部正有序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修订,修订的管理办法出台施行前,企事业单位申请资质应按照现行资质管理办法执行。按照国务院公开发布《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深圳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国函〔2022〕15号),单位注册所在地在深圳的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承担专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的单位甲、乙级资质,由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审批与管理。(地质勘查管理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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