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应急管理部和中国地震局联合印发了《“十四五”国家防震减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做好《规划》贯彻实施工作,现就相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规划》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防灾减灾救灾和防震减灾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防震减灾提供根本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对防震减灾工作作出部署,为防震减灾事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编制和实施《规划》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满足包括地震安全在内的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融入“全灾种、大应急”体系,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二、《规划》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是什么?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推动防震减灾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夯实监测基础、加强预报预警,摸清风险底数、强化抗震设防,保障应急响应、加强公共服务,创新地震科技、推进现代化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规划》基本原则是做到六个坚持。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高质量发展。三是坚持预防为主,防范重大风险隐患。四是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协调。五是坚持改革创新,依法治理。六是坚持开放合作,融合发展。
《规划》提出,到2025年,初步形成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体系,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地震监测预报预警、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地震应急响应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地震科技水平进入国际先进行列,地震预报预警取得新突破,地震灾害防御水平明显增强,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社会公众防震减灾素质进一步提高,大震巨灾风险防范能力不断提升,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加有力。到2035年,基本实现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基本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体系,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实现重点突破,基本实现防治精细、监测智能、服务高效、科技先进、管理科学的现代智慧防震减灾。
《规划》围绕2025年目标,聚焦社会关切,聚焦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能力、水平及效能,形成地震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地震应急响应服务能力3类8项主要指标。
三、《规划》的重点任务有哪些?
《规划》围绕发展目标,部署8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提升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包括夯实监测基础,优化测震观测和地球物理观测站网,着力提升西部地区和近海海域地震监测能力。完善水库、核电等专业监测台网,提升非天然地震事件的监测能力。发展空间对地观测技术应用,探索无人机探测和船载综合物理观测技术。实施地震台站改革,推动业务转型升级。加强地震预报,优化地震长中短临和震后趋势预报业务。构建区域断层模型,探索地震数值预测和综合概率预测。建设全国一体化分析会商技术平台,完善地震预测评价机制。组建地震预报分析首席专家团队。建立新时代专群结合模式。强化预警服务,建成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系统,引导社会力量共建中国地震预警“一张网”。建设多终端立体化传播平台,精准发布地震预警信息,为社会公众和高铁等行业用户提供预警服务。
二是提升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包括摸清风险底数,继续推进全国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查清地震灾害危险源与风险源,形成地震灾害风险数据库并建立常态化更新机制。夯实地震活动断层探测等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基础业务,建设国家级业务平台。建立完善地震区划分级管理机制,编制新一代地震区划图。强化抗震设防,深化地震安全性评价“放管服”改革,依法加强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推动提升地震灾害防御工程标准和重点基础设施设防标准。针对重大工程、一般建设工程、人员密集场所等,形成差别化的抗震设防要求制度体系。继续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增强城市韧性,推动国土地震区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推动建设特大城市和城市群地震灾害危险源监测系统和重大风险源健康诊断与风险预警技术系统。建立京津冀地区地震灾害防范联防联控机制,开展大震灾害情景构建。推动构建城市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责任体系。
三是提升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包括完善体系建设,健全全国地震应急预案和指挥体系,进一步理顺抗震救灾指挥机制。推进大震巨灾等极端条件下空天地一体化应急通信体系建设。加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训练基地建设与升级改造。推进地震专业救援队伍标准化建设。加强规范和引导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地震救援。保障应急响应,制定重特大地震应对方案。构建地震应急信息服务统一平台。开展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重点省份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组织开展地震灾害快速评估。推进地震现场应急队伍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地震现场调查、灾害损失评估和烈度评定。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科学考察。强化大震应急物资储备能力。
四是提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包括构建服务框架,形成防震减灾决策服务、公众服务、专业服务和专项服务体系。面向政府地震应急管理,提供决策服务。面向社会公众,拓展地震速报等公众服务。面向重点行业和国防建设,强化地震安全性评价等专业服务。面向国家重大战略和重要活动,强化地震安全保障等专项服务。增强服务供给,制定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产品清单和服务标准。提升地震数据精准度,推进服务产品规划、设计和研制。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创新公共服务工作机制,促进防震减灾相关产业发展。
五是加强地震科技支撑,包括强化科技攻关,继续实施地震科技创新工程,开展相关物理模型和新技术新方法研究。做好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野外科学观测站以及局属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站体系建设。开展大地震孕育发生过程监测与预测预报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加强区域研究所建设。完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地震科技体制改革,完善“前店后厂”工作格局。地震科技体制改革突出创新、结果和实绩导向。科技成果评价突出实际贡献和原创性。加强开放合作,强化资源共建共享。加强创新团队建设,持续实施地震人才工程,人才评价坚持“破四唯”“立新标”,激发创新活力。深化国际合作,深化对外开放合作,以“一带一路”为重点强化合作机制,强化基础建设和科技合作。
六是加强数字技术赋能,包括聚焦智慧防震减灾,强化数字技术应用。依托应急管理平台和信息资源,构建国家级综合地震灾害风险基础数据中心,构建云架构下统一的地震数据环境,保障数据安全,实现地震数据治理科学化。加快地震业务系统更新换代。
七是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包括做好重点时段科普宣传,继续推进“六进”。繁荣科普创作。强化科普阵地建设。整合全国科普资源,建设融媒体中心,利用新媒体传播优势,推进科普品牌体系建设,扩大社会影响力。推动防震减灾科普产业化发展。
八是加强防震减灾法治建设,包括推动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完善地震预警管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地震灾害风险隐患排查等法律制度。制修订防震减灾业务和服务标准。按照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要求,运用“互联网+监管”手段,提升执法效能。提高社会各界防震减灾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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