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网讯来自自然资源部网站的消息,2月26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从及早部署、认真排查、及时预警、加强宣传和积极稳妥推进治理工程等五个方面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密切联系相关部门,时刻关注强降雨、洪涝、台风、地震等可能引发次生地质灾害的不利因素。东北、华北地区要做好“桃花汛”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西北地区要防范融雪和冻融作用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西南山区要防范强降雨和地震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东南沿海地区要做好强对流天气期间局地短时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提早启动监测预警和专家巡查指导制度。在避免人员密切接触前提下,重点针对人口居住区、城乡结合部、各类移民搬迁场所、山区丘陵区高陡边坡、公路边坡、建房切坡等加大排查力度,排查出来的隐患点要全部纳入群测群防和预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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