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证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6)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后,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