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希望通过政策的正向激励,来激发矿山企业包括社会力量主动参与到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中来,让矿山企业化从被动式治理转变为自觉修复、主动作为。这一意见的出台必然大幅提升我国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的速度与效果,有力地推动我国矿业的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国家需要大量的黄金,粗放式开采留下了大量的废弃矿山,成为一道道生态“伤疤”。加上我国黄金资源开采历史悠久,许多老矿山面临资源枯竭、生产运营难以为继的现状,从而造成历史遗留矿山“没人”治理,老矿山“没能力”治理,新建矿山“没有意愿治理”的局面。 为了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但是在内容上大多是“要求”,而非“鼓励”和“吸引”,这让本就因为安全环保等问题造成生产成本持续走高的黄金矿山企业,更加难以承受生态修复治理的压力。为了达到要求,矿山企业大多选择“只要达标即可”,甚至部分企业不得不选择采富弃贫,通过“涸泽而渔”的方式来筹措矿山生态修复的资金。显然,让矿山企业被动修复绝不是最佳措施,主动自觉治理才是实现矿业绿色发展与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途径。 这次出台的《意见》,让深受生态修复治理困扰的矿山企业,尤其是黄金矿山企业来说眼前一亮,犹如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意见》通过政策的正向激励,例如矿山企业可将依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修复后用于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用途等,让黄金矿山企业看到了更多、更好的处理方式,甚至是新的盈利模式,不仅激发了黄金矿山企业对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的信心与决心,同时也有助于其转型升级。 更为重要的是,《意见》明确可通过赋予矿山生态修复投资主体后续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激励社会资本投入。这让矿山生态修复成为社会热门,加之当前我国矿山生态修复市场巨大,必然有力吸引社会力量的关注与进入,从而极大地减轻矿山企业的生态修复治理成本,让矿山企业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推进矿山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最终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通过政策的正向激励,激发矿山企业的主观能动性,我国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才能更加深入,我国矿业的高质量发展才能落到实处。 来源: 中国黄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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