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矿政业务管理。该局研究制定《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相关事项的意见(试行)》及《关于实行矿业权登记由矿产资源管理科(股)全过程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改革矿业登记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大对采矿权报件资料审查力度,出台了《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业权审批审核会审办法》。强化资源储量动态监管,精准掌握矿产资源家底及矿产资源动态消耗情况,实施信息公示工作。
二是推进矿业健康发展。着力开展建筑石料矿山综合整治工作统筹兼顾建筑石料供应保障工作。督促生产矿山企业实行“边开采、边治理”,修复矿山生态环境,实行半年统计上报制度,定期督办。
三是加强矿业日常监督。该局组织矿管系统开展巡查1300余人次,不定期对各地矿产资源开发、石料矿山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督办检查,加大对矿产企业的政策宣传和规范引导,有效维护矿业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