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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刚果金政府正在实施的规定,刚果金的企业将必须确保它们聘用的分包商为本国所有。
在2018年3月刚果金政府提高税收和其他成本后,矿业公司在过去一年中不得不应对一系列新措施,上述要求是其中之一。包括嘉能可(Glencore Plc)、兰德黄金资源有限公司(Randgold Resources Ltd.)、中国洛阳钼业股份有限公司(China Molybdenum Co.)和艾芬豪矿业有限公司(Ivanhoe Mines Ltd.)在内的投资者都在刚果金经营业务。刚果金是全球最大的钴产地,也是铜和其他金属的主要生产国。
根据艾哈迈德•卡莱杰•恩坎德(Ahmed Kalej Nkand)总干事签署的一份声明,刚果的分包监管机构ARSP“将很快发起一场运动,在发放许可证之前,查明所有希望参与分包活动的公司”。所有未经授权的公司“将被完全排除在市场之外。”
Control Risks高级非洲分析师文森特•罗格(Vincent Rouget)在一封回复问题的电子邮件中表示,改革将要求企业核实现有分包商对其所有权结构做出了必要的调整。预计检查将在未来几个月开始,但该法的几项规定仍然含糊不清,尽管企业尽了最大努力,但很有可能被发现不合规,并受到罚款。
刚果于2017年2月通过了一项法律,将所有经济领域的分包市场保留给刚果国民拥有多数股权、总部位于中非国家的公司。由于其监督机构ARSP直到去年5月才成立,管理层直到去年12月才被任命,所以这项立法直到现在才得以实施。
Kalej在4月26日的声明中说,这些改革旨在“促进刚果中产阶级的崛起,保护国家劳动力”。Kalej曾在2010年至2014年间领导刚果国有矿业公司(Gecamines)。
根据总理布鲁诺·奇巴拉(Bruno Tshibala)去年签署的一项法令,ARSP的部分资金将来自对每一份分包协议价值征收5%的税。Kalej在刚果首都金沙萨通过电话说,这笔费用将由委托施工的公司支付,该公司可以将成本转嫁给分包商。
刚果去年通过的新采矿法确认,采矿业的分包将仅限于“刚果人持有多数资本的公司”。2017年的法律允许企业与外国注册或外资拥有的本地分包商签订合同,前提是这些分包商能够向ARSP证明“无法获得或无法获得专业知识”,只要这些分包商的工作持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
来源:非洲矿业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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