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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统筹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制定印发宁强县《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方案》《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监督检查方案》,成立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形成了县镇两级联动、矿山企业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投入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资金6500余万元,整平场地16万余平方米,清运石料和废渣28万余方,覆土21万余平方米,播撒草籽15万余平方米,种植各类树木10万余株,修建挡墙1.5万方,修建、清理排水沟1万余米;27家矿山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专户,并根据方案缴存基金。(宁强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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